91问农历今日播报:2025年05月05日 农历四月初八
首页 节日大全 日子查询 二十四节气 百科 十二生肖 十二星座 五行穿衣 日历表全年
您的位置:
首页 > 百科 > 其他 > 刑事诉讼法申诉的主体有哪些

刑事诉讼法申诉的主体有哪些

更新时间:2025-05-05 18:27:31

  刑事诉讼中申诉的主体有当事人和辩护人、诉讼代理人、利害关系人等。

  【法律依据】

  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七条,当事人和辩护人、诉讼代理人、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:

  (一)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,不予以释放、解除或者变更的;

  (二)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;

  (三)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、扣押、冻结措施的;

  (四)应当解除查封、扣押、冻结不解除的;

  (五)贪污、挪用、私分、调换、违反规定使用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物的。

 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。对处理不服的,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;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,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。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,情况属实的,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。

热门推荐
最新更新